这份关于广东省初中生的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5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该《意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意见》指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据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意见》指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通过写实记录评价、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写实记录评价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典型事实材料、重要活动记录、调查研究报告、论文、作品,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各种证书等,反映学生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一般由学生本人进行记录,也可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
评语评价是学生阶段性发展评价,包括学期评价、毕业评价等。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评价。学生自我陈述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陈述自己综合素质阶段性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以典型事例支撑;教师评语是指教师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以发展的眼光,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重要观测点评价,则是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一级指标中,分别选取具有较强代表性、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若干关键事件作为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各学期结束时实施学期评价,学期评价反映学生各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根据各学期评价情况给出毕业评价结果。评价实施过程主要由录入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形成档案等五个基本环节组成。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各地市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明确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各高中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经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霞虹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