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7人在民间借贷中被骗1700万元

南方日报讯(记者/贺欢 通讯员/洪燕丹)近日,清远市清新区公安分局接到一宗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警情,没想到,这一宗法院民事案件背后,却隐藏着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

2015年9月16日,赖先生到清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李某某以借钱给予高额利息的方式,骗走了人民币460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某以银行过桥业务,让赖先生投资借钱,“银行过桥业务,是某些人或某些公司在银行贷款,到期这部分人或公司还不了贷款,只能通过民间融资先将银行贷款还上,之后再将贷款贷出来还给民间融资方,再给点手续费就行了”。

赖先生称,钱借出去后的前几个月本息到账很准时,“李某某告诉我他是做货柜的,自己又有公司,不会跑路的”。在李某某的保证下,赖先生放宽了心。

然而,没过多久,赖先生就和李某某失去了通联。心急如焚的赖先生见情况不妙,赶紧报了案。在赖先生报案后,清新公安分局陆陆续续接到了其他受害人的类似报案,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清新公安分局马上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调查,此时,李某某已经搬离住所,公司也关闭了,办案警民通过侦查发现嫌疑人出现在清新辖区内,立即对其进行抓捕。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代,向包括赖先生在内的7名受害人,共借款1700多万。李某某虚构投资项目,以高额的利息回报方式,诱骗投资人投资高额资金,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的侦办中。民警提醒,无论投资项目回报有多吸引,仍应提高警惕。

Add a Comment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